关于开展2023年度温州市基础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秦治霞 来源: 时间:2023-07-06 15:40:00 浏览: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温州市科学技术局通知,现启动温州市基础性科研项目申报,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1.申报对象:我校在职在岗的科研人员。重点支持40周岁以下的各类人才申报。
2.重点支持方向。基础研究方向主要支持数字经济、激光与光电、航天航空、精密制造、精准诊疗、新药和医疗器械、前沿新材料、低碳能源、现代农业与生物育种技术、海洋资源与环境、数理力等。
3.补助额度:项目分财政资助立项和经费自筹立项两种立项方式,申报过程中两者只能选其一。其中软课题除主动设计指南外的均需自筹(软课题申报指南另行通知)。项目经费使用实行“包干制”,无须编制预算。
4.申报方式:采用主动设计和自主申报相结合方式。
5.实施期限:基础性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软课题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其中主动设计的软科学项目不超过3个月。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人必须依托单位进行申请,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
2.申报人和依托单位的以往科研项目实施执行情况以及验收结题、资金筹措、经费管理、科研诚信、知识产权保护和接受监督检查方面情况良好。
3.申报时仍处于根据《温州市科技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和《温州市科研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惩戒期内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有在研项目受限的须在申报截止日前取得项目验收证书或通过验收结题,否则不予受理或推荐。
4.严格遵守科研伦理和保密规定。落实科技伦理治理相关规定。项目实施过程中凡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病原微生物、实验动物等科学研究,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三、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申报单位通过“温州科技大脑科企通”(网址:https://kjdn.wenzhou.gov.cn/officeHall.html)选择办事事项中的“温州市级科技计划的评审”,点击“在线办理”,填写申报材料。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在线填写《浙江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上传相关附件。项目可行性报告等相关附件材料中应回避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组成员的具体信息。具体申报要求见办事大厅“办事指南”。
(二)材料报送。申报材料均通过系统上传,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三)时间要求。申报系统于2023年7月10日开放填报。项目申报校内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下午17:30。请各学院在申请截止日前提交纸质项目申报汇总表(签字盖章)至科研与地方合作部,另外,该项目申报需在系统上传包干制承诺书,请各学院提前收齐“温州市包干制承诺书”,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在OA申请用印,另外,请提醒老师,“温州市包干制承诺书”盖好印上传后,请留存好纸质版。
四、其他事项
(一)各申报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研发主要内容、技术指标、完成目标等原则上不允许修改调整。
(二)项目立项签订合同后,项目资助经费通过“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进行兑付。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老师;联系电话:779972;办公地址:博爱楼205;电子邮箱:xssw10@wzbc.edu.cn。
附件.2023年度温州市科技局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研与地方服务部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