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省(2021—2022年度)教科研先进集体和教科研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作者:秦治霞 来源: 时间:2023-07-29 09:55:00 浏览:
各学院、各部门:
为推动我省教育科学研究事业发展,总结和推广各学校开展教科研工作先进经验,营造“学榜样、做先锋”的良好氛围。根据《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和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开展浙江省(2021—2022年度)教科研先进集体和教科研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为全面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破除五唯评价倾向,本次评选精简申报内容,重视“代表作评价”,关注成果的实践成效,着力推进新的科研评价导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要求
1.教科研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在教科研上有突出表现的各市、县(市、区)教科研部门,全省中小学、幼教、职成教等各类学校。
2.教育科研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在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教科研单位工作且在教科研上有突出表现的个人。
3.本次评选仅针对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内集体或个人的教科研基本情况。
二、申报数量
本次限额申报各1个。
三、申报程序和受理截止时间
由申报集体和个人填写相应《申报表》,一式六份(申报表后须附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随申报表合订成册,装订要求见相应附件的表底说明),经市教科所(院)或高校科研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于2023年9月20日周三上午10: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科研与地方合作部,地址:博爱楼205室,联系人:秦老师,联系电话:779972。电子稿发送至邮箱xssw10@@wzbc.edu.cn。
四、评选办法
先由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进行初审,再由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复审,并随机抽取部分复审合格的先进集体进行实地考察,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并颁发证书。
附件:
1.浙江省(2021—2022年度)教科研先进集体申报表
2.浙江省(2021—2022年度)教科研先进个人申报表
3.申报浙江省(2021—2022年度)教科研先进分类汇总表
科研与地方合作部
2023年7月29日
附件1:浙江省(2021—2022年度)教科研先进集体申报表.doc
附件3:申报浙江省(2021—2022年度)教科研先进分类汇总表.xlsx
附件2:浙江省(2021—2022年度)教科研先进个人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