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研与地方合作部 来源: 时间:2024-07-30 16:19:14 浏览:
各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实施立德树人工程,加强全省高校一流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4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113号)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数量
本专项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1项。
二、立项时间安排
各学院、各部门应于2024年9月10日前完成项目推荐工作,将申报材料(附件1、附件2和附件4)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式1份交科研与地方合作部。
三、立项基本要求
各学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把该项目作为提升辅导员理论研究水平、推动思政工作队伍建设的重要载体,严把质量关,组织好项目的申报、遴选和推荐工作。推荐项目应当符合《浙江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基本要求》(见附件1)。
四、项目监督管理与结题
思政专项课题按照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管理。学校立项评审结题公示并发文后,项目负责人需要将项目录入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网址为www.ky.zjedu.gov.cn)。
各学院、各部门应当加强跟踪监督,强化过程管理,督促项目主持人按计划开展工作。每年12月20日前由学校报请各校分管领导审核后,通过浙江省高校网络思政中心网站“浙里思政工作台”上报当年的结题清单(见附件5),相关结题材料由学校留存备查。省教育厅宣教统战处将加强监督管理,对结题项目进行复核抽检,抽检结果将与相关资源分配挂钩。2021年前未在规定时间内结题的,将对项目做统一清理。
联系人:秦老师,联系电话:779972。电子邮箱:xssw10@wzbc.edu.cn。
附件: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申请书.docx
附件2.浙江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论证活页.docx
附件3.浙江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基本要求.docx
附件4.2024年浙江省教育厅思政专项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5.浙江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结题清单.xlsx
科研与地方合作部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