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第二次科研业绩登记的通知
作者:科研与地方合作部 来源: 时间:2024-10-23 16:33:14 浏览:
各部门、各学院:
2024年第二次科研业绩登记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登记平台
申报人登录科研管理系统(系统网址为:http://kyxt.wzbc.edu.cn/index.html)进行登记。
二、补报范围
我校教职工2024年01月01日-2024年11月01日期间发表的成果。相关的科研业绩统计以系统登记的数据为准,未登记到系统的业绩不予以核算。
三、登记要求
1.各级各类科研成果业绩分由项目负责人或者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填报(需按照正确的署名顺序列出所有署名合作者,通讯作者)。请项目负责人、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在2024年科研成果登记汇总表(附件1)中分配业绩,一旦分配完成,今后不能对科研成果业绩分再行分配调整。
2.所有的科研论文成果需将已经发表论文下载的PDF版上传附件。SCI、SSCI、EI收录的期刊论文请将图书馆开具的收录检索证明原件上传系统(学校图书馆没有检索到的请到有资质的机构开具检索证明,并将原件扫描上传)。
3.独立或第一署名学术著作请在系统上传封面、目录、封底和版次书号页的扫描件,另提供一本原件至各学院或部门负责成果登记的教学秘书处。
4.应用与采纳成果及已授权专利须上传证书扫描件,并提交纸质证书原件至教学秘书处。
5.发表的论文需将佐证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至教学秘书处。
6.从2024年开始,教师发表英文论文认定业绩时,需先填写《科研成果的学科方向匹配度审查申请表》(附件4),再提交学术委员会进行学科方向匹配度审查,具体步骤详情请看(附件5)。
7:所有登记的成果都需填写科研业绩诚信承诺书 (附件6),只需要提交纸质版即可。
四、科研成果业绩计分方法
本次科研成果登记按照《温州商学院学术成果标准及计分办法》(温商院行政〔2024〕17号)(见附件2)中的相关规定执行。申请认定的业绩,以学术委员会认定结果为准计分。
五、登记流程及截止时间
所有科研成果先由申报人录入系统,学院或部门科研秘书进行初审(系统显示院系通过),科研与地方合作部进行复核审查(系统显示学校通过)。科研管理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请参照《科研管理系统使用说明--个人》(附件3)。
请各部门、各学院做好申报登记、初审及汇总工作,并于2024年10月31日前将签字盖章的汇总表(附件1)、相应的电子版佐证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kyc@wzbc.edu.cn以及相关的纸质佐证材料一式一份交科研与地方合作部博爱楼204-1(逾期不候),联系人:林老师,电话号码:681788。
附件1. 2024年第一次科研成果登记汇总表(1).xlsx
附件2 温商院行政〔2024〕17号:关于印发《温州商学院学术成果标准及计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4 教师科研成果的学科方向匹配度审查申请表Form on the Review of Discipl.docx
附件5 关于教师英文论文学科方向匹配度审查流程的说明.docx
科研与地方合作部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