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2025年项目“揭榜领题”试点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研与地方合作部 来源: 时间:2024-12-05 19:42:07 浏览:
各学院、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推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提质增效,增强品牌建设动力合力,浙江省教育厅决定开展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2025年项目“揭榜领题”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揭榜项目
坚持目标导向、发展导向和任务导向,聚焦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重点内容,梳理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2025年项目“揭榜领题”任务单,详见附件1。
二、申报对象
全省高校(因宁波市及其市属高校、全省独立学院不纳入省财政拨款,不能作为单独申报单位,但可与其他省财政支持的高校联合申报)。
三、申报方式
(一)自愿申报。鼓励有一定工作基础、能形成实践和研究成果的团队申报。
(二)评审论证。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书进行评审,确定上报项目。
(三)组织实施。立项项目按照要求和申报承诺按时保质保量实施。
(四)验收评估。实施期间学校对项目进行动态管理,浙江省教育厅2025年底组织专家对成果进行评价。
四、支持措施
浙江省教育厅对立项的项目实行资金奖补,给予一定额度的经费支持。
五、其他要求
请各学院精心组织申报,好中选优推荐。请意向团队填报《浙江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2025年项目“揭榜领题”任务单》(附件2),于2024年12月10日上午10:00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式1份交科研与地方合作部(联系人:秦老师678281;电子邮箱:xssw10@wzbc.edu.cn;地址:博爱楼204-1)。
附件:
1.浙江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2025年项目“揭榜领题”任务单
2.浙江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2025年项目“揭榜领题”申报书
科研与地方合作部
2024年12月5日
附件1:浙江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2025年项目“揭榜领题”任务单.docx
附件2:浙江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2025年项目“揭榜领题”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