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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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省社科规划“省市合作”课题、市社科规划年度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研与地方合作部  来源: 时间:2025-04-15 15:20:55 浏览:

各学院、各部门:

2025年度省社科规划“省市合作”课题、市社科规划年度课题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重要论述,深入践行“真”“情”“实”“意”要求,围绕加快建设高水平文化强市目标要求,坚持改革赋能、制度创新,高质量编制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 展“十五五”规划,优化提升社科强市建设推进机制,为温州冲刺“双万”城市和提速打造“全省第三极”作出社科更大的贡献。

二、课题种类

(一)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省市合作”课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高水平建设哲学社会科学强省的意见》,创新课题立项体制机制,促进地方高校青年学者成长,现开展“省市合作”规划课题立项申报工作。本课题不设选题指南,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和研究专长自主选题申报。研究方向可以围绕温州当代发展研究、温州历史文化研究、温州人与温州人文精神研究、温州学理论体系研究等,也可以围绕重点专业学科开展基础理论研究。

课题级别与经费:“省市合作”课题级别一般为省社科规划一般课题,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省社科工作办择优设立部分重点等级课题。资助经费按照省规划课题经费标准执行,一般为每项3万元。

申报对象:市属教学科研单位(见附件1)的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青年学者和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未获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学者。有省部级及以上在研课题的不得申报。

成果形式及研究时限:“省市合作”课题成果形式为著作或论文,完成时限一般为3年(具体根据立项文件确定)。

(二)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课题

市社科规划年度课题研究类型分为基础理论研究、应用对策研究、温州学研究三大类,实行统一申报、分类评审,设立温州学研究专项课题。

1.基础理论研究要跟踪本学科及相关研究领域的最新进展和学术前沿动态,体现鲜明的学术创新导向和学术思想价值,着力推出具有较高水准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基础理论类不设课题指南,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和研究专长自主选题,自由申报。重点扶持对学科发展以及温州建设有重要作用的研究项目。

2.应用对策研究需紧贴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战略性问题、重大问题、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苗头性问题、典型个案问题,以及储备性政策问题,具备前瞻性、战略性、针对性等特点,能够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申报者可参考2025年度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2)自主选题。

3.温州学研究。立足温州、聚焦温州、研究温州。围绕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温州实践、中国式现代化的温州实践等开展温州当代发展研究;开展温州特色历史文化专题史研究;开展温州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创新转化和传播研究;开展温州历代名人及温州人相关群体研究以及“四千精神”等温州精神研究;开展温州学与中华文明、温州学与当代中国、温州学的海外传播研究、中国学视野下温州学研究的深化与发展等温州学理论体系研究。申报者可参考温州学研究项目储备库(附件3)自主选题。

课题级别与经费:市社科规划年度课题级别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达到立项标准的自筹经费课题可作为立项不资助课题,级别等同于一般课题。资助经费为重点课题每项1万元、一般课题每项0.3万元(不包括自筹经费课题)。

申报对象:年度课题的申报负责人对象不限,鼓励课题负责人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组建研究团队开展综合研究,鼓励政府部门与科研单位专家学者联合申报和合作研究。有市级在研课题未完成,或课题被撤项未满两年者,原则上不得申报。

成果形式及研究时限:市社科规划年度课题成果形式为著作、论文或研究报告,完成时限一般为1年。

三、评审方式

(一)省社科规划“省市合作”课题

“省市合作”课题的评审工作由省社科工作办和市社科联共同组织实施;课题立项、成果发表、结题事项参照《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实施细则》,具体由省社科工作办负责。

(二)市社科规划年度课题

市社科规划年度课题评审工作由市社科联组织实施,课题立项、成果发表、结题事项参照《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具体由市社科联负责。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本次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只需电子材料申报,包括以下材料:

1.《省社科规划“省市合作”课题、市社科规划年度课题申报表》(附件4)word版1份,经申请人签字、学校审查合格并盖章的pdf版1份)

2.《课题申报设计论证(活页)》(附件5)word版1份(不得出现个人身份信息,否则取消资格);

3.《课题申报汇总表》excel版1份(附件6)。

(二)盖章事项及几个时间节点

1.2025年5月6日上午10:00点前:申请人将纸质版申报表签字后交至各学院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老师统一收齐送交至科研与地方合作部,并附《课题申报汇总表》excel电子版1份(见附件6)

2.2025年5月7日下午下班前:经科研与地方合作部审核统一申请盖章后(盖好)再由各二级学院领回返还各申报人扫描(不能用手机拍摄照片,扫描应无logo等水印)。

3.2025年5月8日下午2点前:申报人将电子材料【电子材料以“申请人姓名”命名建立文件夹,内含申报表、活页、汇总表(样式见通知附件)】及时发送至所在学院科研秘书老师。

4.2025年5月8日下午下班前:各学院科研秘书将统一收集的电子材料以“学院+2025年市社科联”课题命名发送至科研与地方合作部指定邮箱。

行政部门申报人可由科研联络员或老师个人按上述时间要求直接报送科研与地方合作部及指定邮箱。

二级学院可参照上述时间节点再统筹安排时间。请各申报人严格按照上述时间节点报送材料,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五、其他要求

1.符合条件的申报者(负责人)可同时申报省社科规划“省市合作”课题和市社科规划年度课题,但不可同时立项,须在申报表(附件4)中明确申报类别。

2.申请人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学术研究坚持正确政治导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守意识形态红线,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严守科研诚信,不得将今年在其他类别申报过的或已立项的项目重复或变相重复在本次课题中申报立项。若发现违反以上规定,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申报人自负。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老师;

联系电话:779972;

办公地址:博爱楼204-1;

邮箱:xssw10@wzbc.edu.cn。

 

附件1.市属教学科研单位.docx

附件2.2025年度温州市社科规划年度课题申报指南.docx

附件3.温州学研究项目储备库.docx

附件4.省社科规划“省市合作”课题、市社科规划年度课题申报表.docx

附件5.课题申报设计论证(活页).docx

附件6.课题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7.申报材料规范示例.rar

 

              科研与地方合作部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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