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商学院关于对众创空间各工作室第二十一期考核的通知
作者: 来源:创业学院 时间:2016-12-12 16:58:19 浏览:
为使众创空间空间资源能够得到更合理的运用,经众创空间管委会研究决定,将对众创空间所有创业团队进行一次系统考核,了解各创业团队的业务量、人员分配、财务状况等各方面运营情况,以此来调整各创业团队的发展,指导创业团队更好的开展创业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众创空间各工作室
二、考核形式
1、各工作室向管委会上交一份自我评估资料(见附件:《温州商学院众创空间创业团队考核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2、管委会整理汇总日常考核资料,该结果占考核总成绩的30%;
3、本学期每月所交财务报表及经营项目状况统计资料占20%;
4、本学期所交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占10%;
5、管委会组织相关专家、老师根据评估资料及现场汇报情况考核,该结果占考核总成绩的40%;
6、符合相关条件的工作室可上交自我评估资料及相关佐证材料申请免考核(见免考要求)。
有以下几种情况者,管委会根据《众创空间管理办法》对该工作室责令限期退出工作室:
1、创业团队实际负责人非温州商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团队成员50%以上不是我校学生;
2、成熟期团队负责人毕业满2年;
3、创业团队入驻众创空间后,未能在园区正常开展工作,经营情况不佳,经常无故拖欠水电费等;
4、创业团队负责人(合伙人)不配合管委会考核工作,违反众创空间管理办法;
5、工作室日常考核情况差,且严重警告达3次;
6、其他考核老师认为无须继续入驻的情况。
有以下情况者,予以加分项:
1、团队主负责人为学院创业先锋班结业的;
2、创业项目与自身专业密切相关,有较高科技含量的;
3、创新型创业项目;
4、所申报的创业项目曾各级挑战杯或其他创业类比赛中获奖的项目;
三、免考要求
1、工作室需在众创空间日常考核评分中达前40%(见附件:《温州商学院众创空间日常考核评分汇总表》);
2、工作室积极配合管委会工作,配合领导参观,积极参会创业学院组织的各类创业大赛。
3、各工作室向管委会上交一份自我评估资料(见附件:《温州商学院众创空间创业团队免考核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4、根据创业学院负责老师针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批,决定是否予以通过;
5、免考通过团队可不参与本次考核,继续入驻众创空间;
6、如有特殊要求如更换工作室等需在申请表中明确提出由负责老师进行审批。
四、申报时间
1、下载附件1:《温州商学院众创空间创业团队考核表》,完整填写后,团队将考核表的电子版于2016年12月19日(周一)12:00前发送至wucccy@163.com,文件请以“工作室名称+负责人姓名”命名;
2、一式两份于2016年12月19日(周一)12:00前将纸质申报书送交众创空间管委会(4-407);
3、参与答辩团队需将答辩PPT于2016年12月19日(周一)18:00前发送至wucccy@163.com;
4、逾期不交者自动视为主动放弃继续入驻。
五、申报材料及答辩要求
1、申报书须填写完整;
2、已注册公司的团队,须附营业执照复件;
3、有加分项的项目,须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才可加分;
4、答辩时,必须由团队核心成员作汇报;
5、考核所需PPT需在规定时间内上交,上交后不允许修改,答辩时将以此份PPT进行展示;
6、具体答辩时间请关注浙商孵化园公众平台(ID:zsfhygwh)实时推送,另,管委会将以短信形式再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地址:温州商学院创业学院办公室 4-306B、众创空间管委会办公室(4-407)
联系人:吴老师:0577-86590561;金鑫鑫:159-6872-0558 (620558)
七、考核结果评定
1、考核不通过者将勒令退园;
2、考核通过者可继续入驻众创空间;
3、考核通过者,管委会根据实际需要分配场地大小;
4、考核结果为优秀(85分及以上)或合格(60分及以上)可依据《温州商学院学生创业奖学金评比实施细则》(见附件3),申请创业奖学金;
温州商学院创业学院
温州商学院众创空间管委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二日